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
一、医学伦理委员会
主 任:彭 力
副主任:周文波
委 员:李春雷(药学独立顾问)
李泉源(器官移植独立顾问)
卢丽 向小卫 许浩 沈丰 杨坤 陈华茜 陈全景 周光涛(法学) 陈富超 胡立新 郭绍朋 黄亚雄 曹建军 谭宗林 熊敏(按姓氏笔画排序)
秘 书:杨丽花 谭宗林 熊琳
专家库组成: 王翔 田大为 朱军 刘忠志 孙少华 李聪 吴善武 杨进国 陈俊 陈浩 陈少军 陈继舜 易进科 周培华 郭俊 郭小军 董耘 熊琳(按姓氏笔画排序)
医学伦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科教部,陈富超同志兼办公室主任。下设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、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两个分委员会。
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职责:
1.医学伦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病人及医务工作者的权益,论证本院的医学伦理及生命伦理问题,开展生命伦理学普及教育活动,对涉及人体或人体标本的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和批准,并提供咨询服务。
2.评价、论证本院开展的涉及人体实验的科学研究课题的伦理依据,贯彻知情同意原则,审查知情同意文件,对研究课题提出伦理决策的指导性建议。
3.讨论、论证本院临床实践中遇到的生命伦理难题,提出伦理咨询意见。
4.对本院已经实施或即将引进的医学创新技术;对已经开展或即将开展的重大医疗技术;对医务人员或病人(包括病人亲属)的咨询与请求;对院长提出委托的事件,进行生命伦理的讨论、论证。
二、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
主 任:彭 力
副主任:胡立新
委 员:卢丽 向小卫 刘忠志 许浩 孙少华 吴善武 陈浩 陈华茜 周光涛(法学) 陈全景 郭小军 郭绍朋 谭宗林(按姓氏笔画排序)
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部调解办公室,谭宗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。
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工作职责:
1.制定伦理委员会章程、工作流程。
2.组织开展DCD 和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相关伦理知识宣教。
3.对器官捐献及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的科研项目进行伦理审核。
4.对我院DCD 及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全过程进行伦理审查与监督,做好工作记录。
三、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
主 任:李 鹏
副主任:杨 坤
委 员:王翔 田大为 仲功核 邬闻文 许浩 李聪 李春雷 陈全景 周光涛(法学) 周培华 郭俊 董耘 谭宗林(按姓氏笔画排序)
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临床药学室,熊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秘书,杨丽花同志兼秘书。
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工作职责:
1.负责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工作的日常行政管理和协调。
2.负责GCP 机构的伦理组织建设,组织制定GCP 伦理相关制度,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、予以实施。
3.结合伦理审查工作需要持续完善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;对本单位承担的临床试验进行审查,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,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,涉及人的临床科研项目(包括临床流行病学研究,利用个人信息和医疗记录的研究,利用个人生物标本的研究等)等;履行保护受试者安全和权益的职责。
4.结合伦理审查结果对临床试验的可行性进行审核,有权终止或暂停已经批准的临床试验,并对批准的临床研究进行跟踪审查。
附件:医学伦理委员会组织架构图